期刊文献+

让“开胸验肺”成为历史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4月10日,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劳动者只需要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即可就诊,以往因资料不全而无法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问题或将得到解决。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3年第5期1-1,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