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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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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附条件不起诉,在实践探索阶段又称“暂缓起诉”,几经探索与实践.终于在2012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规定中加以确认和规定.正式成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制度。附条件不起诉作为一项裁量权.检察机关必须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基本适用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践。遵循未成年人刑事审查起诉工作规律.深化理解.细化操作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全面考察,准确适用,以期达附条件不起诉所承载的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制度价值。
作者 孙绍杰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9期13-14,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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