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思“张氏叔侄强奸致死案”,克减冤假错案应当严格遵循三个原则:其一是司法公正原则。司法公正所要求的司法机关应坚守司法独立、坚持法律至上等内容,是克减冤假错案的重要保证。司法机关主动纠错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其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减冤假错案。其二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靠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手段取得的证据定案,极易造就冤假错案。欲要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就应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获得的证据一并予以排除。其三是疑罪从无原则。“疑罪从轻”实际上创建了一个让司法人员心理平衡并得以自我安慰的平台,在这一平台上,司法人员给被告人日后翻案留下“余地”的同时,也很容易使自己失去了后顾之忧,冤假错案的产生也就成为可能。故而克减冤假错案,还应彻底摒弃“疑罪从轻”这一冤案错案迭出的祸根,坚决遵循疑罪从无原则。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60-68,共9页
Law Science
基金
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法学)建设计划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