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高危孕妇的不良妊娠进行分析检查,并适当对畸形胎儿实施干预措施。方法回顾性分析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来龙岩市妇幼保健院接受治疗的12例高危产妇的临床资料,并展开研究。结果 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来龙岩市妇幼保健院接受治疗的产妇有65例,其中小于7个月的妊娠产妇因病理原因终止妊娠7例;超过7个月的妊娠分娩产妇53例,其中早产儿4例,占7.5%,体质量偏轻的婴儿9例,占17.0%;其中共出现高危孕妇12例,占18.4%;怀孕达7个月的高危妊娠分娩产妇5例,占41.7%,先天缺陷3例,占60.0%,剖宫产术4例,占80%。结论妊娠前高危孕妇应接受系统地检查,妊娠后还要进行系统的产前诊断、产前筛查,及早的发现有缺陷胎儿,尽快将妊娠终止或采取其他干预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畸形婴儿的出生率。
出处
《检验医学与临床》
CAS
2013年第9期1124-1125,共2页
Laboratory Medicine and Clin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