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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印刷企业承印境外图书适用13%增值税税率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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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承印境外图书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并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该公告称,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图书”,
出处 《中国包装》 2013年第5期12-12,共1页 China Pack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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