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税委会[2012]22号),宣布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与2012年相比,2013年印刷设备及器材的进口关税有3个变化:一是将“未曝光照相制版用激光照排片”、“未曝光照相制版用PS版”、“未曝光照相制版用CTP版”、“柔性印刷版”、“其他未曝光照相制版用感光硬软片”等5种感光材料产品从实施从量税改为实施从价税,二是增加“切纸机用横切刀单元”和“297mm〈幅宽≤360ram的喷墨印刷设备,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两种印刷设备器材商品税目,三是对3种印刷设备器材的征税方案进行调整。
出处
《北京印刷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72-72,共1页
Journal of Beijing Institute of Graphic Commun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