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基本要求(1)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装置生产、检修、施工确需临时用电时,须办理许可证,由配送电单位指定电源接入点。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应在办理许可证前,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出处 《石油库与加油站》 2013年第1期36-36,共1页 Oil Depot And Gas St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