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我国加入WTO的经济发展新形势,本市的地方标准化工作仍存在着几多不适应:标准与法规关系不密切;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执行严肃性不够;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不合理;企业标准化不被重视;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缺乏动力;标准制修订信息被忽视等。 开展以提高有效性为核心的地方标准化改革,可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适应WTO !I73T为主要内容,第二阶段则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为重要目标。
出处
《上海标准化》
2000年第5期11-12,17,共3页
Shanghai Standardization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