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产产品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精神和物质生活的需要,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质量低劣的产品不但不能达到这个目的,而且还隐藏着许多危害人类的因素。因此,产品质量问题决不是一个可以任凭生产者为所欲为的事物,而是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不仅产品生产者对此负有重大责任,而且社会公众和国家有权出面干预,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与检定,保证不产生危害因素。为此,我们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制度和监督体系,把产品问题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和法制的控制之下,防止劣质产品流入市场,危害社会。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3年第5期68-68,共1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