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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缩短征地批后实施周期支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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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地批后实施周期”是指从建设用地批准之日起至征地实施全部完成的这段时间。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即进入征地批后实施工作阶段。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对征地批后实施的内容都有提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条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
作者 李丽平 李琪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27-28,共2页 China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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