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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差额征税业务解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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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业务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营改增”差额征税是改革试点期间的一项过渡性政策安排,在《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差额征税业务解析》一文中(见本刊2013年第5期),笔者分析了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差额征税的处理。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44-46,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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