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建立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权利流转,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北京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在制度创新上出现入股、抵押、拍卖等新型流转形式。但仍然存在着"流转后续监督不足"、"忽视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通过强化农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对农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治化水平。
出处
《新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98-101,共4页
Expanding Horiz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