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将航空业纳入其排放交易计划,违反了多项国际协定和习惯国际法。主权是航权交换的基础,也是环境秩序的法律基石。尽管航权交换活动和环境权的保障必然给主权带来限制,但不影响主权原则作为国际法核心和基石的地位。对主权的限制只有建立在国家自由意志的基础上,才不违背主权原则的核心。欧盟的环境措施超出其管辖权限,因缺乏域外适用条件并且违反国家意志而涉嫌侵犯主权。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12-120,共9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前言理论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