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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未经检疫畜产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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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王某收购活猪从事无照鲜猪肉批发活动,违法所得3万元。其经营的鲜猪肉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检疫证明,且经检测所售猪肉的“水分、磺胺类不合格”,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
出处 《农家致富》 2013年第11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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