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岳麓书院所藏秦简中,有一批秦代的法律案例,其中有一组是用木简抄写的.笔者曾在《岳麓书院藏秦简内容综述》文中做过介绍:“其中有一组木简.简长约25厘米,简宽约0.6厘米,没有编绳的痕迹,由于多有残断,现编号有30余个,我们从比较完整的简上可以看出,这是一件由胡阳丞于廿二年八月癸卯朔辛亥上报的谳书。其内容是一位叫‘癸’和叫‘学’的人冒充冯将军毋择子’的名义伪造文书诈骗的案件。”现经整理小组的集体研读和比较全面的整理编排,我们对此案例的认识比以前清楚明晰多了,这里,仅就个人的研读所得,对此案例及相关问题试作一个大致的解说和分析。
出处
《文物》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84-89,共6页
Cultural Relics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岳麓秦简与秦代法律制度研究"(批准号:11JZD013)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