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新型助产护士实践模式中,助产护士在产前门诊具有重要作用,其为孕妇提供了连续不断产前照护。有些国家的助产护士职能覆盖了围产期,包括从社区建卡到临产,在妊娠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则能及时转至医生处。而我国以产科医生为主,助产护士的工作场所仅限于产房,仅仅是针对临产时的管理。在我国,产科护士、产科医生取代了助产护士的部分角色职能,而且有些地区助产护士以健康宣教者角色参与产前阶段。
出处
《生殖医学杂志》
CAS
2013年第5期370-372,共3页
Journal of Reproduc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