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总结云南省应对日本核电站事故经验,提出类似放射性污染事故情况下,非事故所在地省份应对框架。方法分析风险来源,研讨技术措施,界定各部门特别是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结果从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组织协调、部门职责等4个方面进行针对性阐述,为今后类似情况下应对提出组织架构、技术流程、责任分担等。结论类似日本核电站事故情况下,非事故发生地省份放射性污染应对主要涉及卫生、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由省政府出面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处置工作。
出处
《中国辐射卫生》
2013年第1期94-9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