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2月,恭城县检察院接连获得全区检察系统“首批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第二批自治区和谐单位”荣誉表彰。该院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全县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独具恭城瑶乡特色的“敬和新民”检察文化建设,先后开设了恭检爱心协会宣传栏、预防职务犯罪专栏、检察文化长廊、文体活动室等。在创建和谐文明单位的工作中,该院融合“敬和新民”检察文化,将“和谐为民”理念纳入每年的岗位目标管理中,达到了预防职务犯罪、
出处
《公诉人》
2013年第2期I0004-I0004,共1页
Prosec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