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出台外地生源高职院校毕业生落户新政策。这项政策主要包括两条:一是对在天津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含本地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蓟县、宁河县生源),准予户籍由高职院校集体户口迁至工作地落户:二是对在入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含上述本地“两区三县”生源),可自愿申请在津落户。
出处
《职业教育研究》
2013年第3期124-124,共1页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