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业能力”即职业工作者进行业务活动的能力。如果说从业能力是人们从事业务活动所需相应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那么,执业能力则是人们从事业务活动所需相应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根据国际惯例和经验,执业资格通常实行考试获取、注册登记和年检制度,如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等,需要持续学习与训练。因此,执业能力要求具有动态发展的特征。公安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队伍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中坚力量,如何建立和完善符合岗位需要和实战需求的公安民警执业能力培训机制,是警察战斗力生成和提升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亟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基金
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2011年立项课题"警察执业能力培养之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2011ZK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