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民的权力,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这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的,本文围绕政府的职责,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入手,继而指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社会群体阶层之间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很大,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公平公正,所以,要从缩小这三个方面的差距入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改革成果惠及社会大众。
出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年第1期132-133,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