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以及全市发展民营经济大会精神,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依法行政,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对截至2012年10月31日之前印发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废止4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文件目录见附件1)。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3期11-17,共7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