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类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应当逐渐实现从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转变,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随之成为重要的教育环节,然而当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多不合理,案例教学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并且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因此,培养方案中设置法律分析方法课程以系统培养法律思维,教学中引入真实且合适的案例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效果考核标准,以"双师型"教师模式解决师资力量问题等路径都应当是有意义的探索。
出处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6期135-138,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1年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育改革项目"法学研究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YJ-C1127)
项目负责人:孙增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