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问题仍是司法处理的难题,特别是股权转让合同订立之后,行政审批之前的合同效力问题。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制涉及到民事合同的效力,尤其是合同无效与合同未生效的区别问题,涉及到对合同拘束力的理解和考量,涉及到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冲突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以及报批义务的规定,我国相应的司法解释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从以上几个方面阐述自己的观点,希望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合理建议。
出处
《时代经贸》
2013年第10期196-196,F0003,共2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