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行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下发了“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这是一件与国家党、政、军和人民团体工作密切相关的大事。首次将党的机关与政府机关的公文处理统一了起来,有利于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21-22,共2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