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宣告和物权法的相继制定出台,以及各地在征地拆迁中公民维护自身财产权的事例不断成为媒体的焦点,有学者称,当代中国正步入一个"财产社会",财产权的勃兴成为中国社会一道亮丽的风景线。①然而,与立法意向和群众需求相比,我国在具体的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财产权的保护力度,远没有达到与人身权相提并论的同等地位。以刑事诉讼为例,在侦查阶段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涉及财产的强制措施时。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103-107,共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