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初婚居住安排是了解家庭形态与结构发展的重要事件。本研究基于“2010上海家庭调查”资料,从作为家庭生命周期起点的初次结婚入手,将居住安排作为家庭决策的后果,来检视影响中国城市夫妻选择从妻居抑或从夫居的微观因素。研究发现,夫妻阶层地位高者选择与己方父母同住的机率更高,教育程度高的丈夫更可能从妻居,而性别角色观念对居住安排并没有显著效应。这说明资源优势影响从妻居或从夫居是中国城市居民的初婚代间同住形成的重要因果机制。
出处
《社会学》
2013年第2期18-27,共10页
Sociology
基金
本研究得到了刘欣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目前社会阶层状况研究”(08JZI)0024)、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1SHKXZD008)的资助.本文的初稿曾在复旦大学社会学系Seminar(2011.11.10)、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香港、北京、上海家庭研究”工作坊(2011.12.10-12.11)、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定量研究论文写作”工作坊(2012.7.2-7.6)、2012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当代中国社会分层及其后果”分论坛上宣读.非常感谢吴晓刚、丁国辉和同钰莹教授的批评建议,同时也感谢王金玲、孙秀林、郑丹丹、沈崇麟、赵锋、雷鸣、李春华、张家乐等师友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