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州出台措施鼓励优秀博士后留穗工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市博…理工作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出台。据《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的基础条件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报到后,凭有效证明材料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常住户口,可为子女办理上学、入托手续。此外,为了鼓励优秀博士后留穗工作,该办法还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单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协议的,可于试用期满1年内申请20万元的安家费。
出处 《中国博士后》 2013年第2期10-1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