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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废旧钢瓶回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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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在北京市质监局召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会上披露,目前全市流转使用而没有注册的气瓶约有100万只,其中有部分已超出15年使用年限。按照气瓶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达到15年使用年限的气瓶报废处理必须由专业机构对瓶体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报废气瓶经翻新流入社会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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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13年第4期12-12,共1页 China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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