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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应率先正视改革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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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企改革中的三个“不应该”】1993年,是邓小平视察南方的第二年,是中国承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元年”。这一年各地开始按照《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大面积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和“股份制改革”。笔者当时正好在粤东某市的体改办“挂职锻炼”,直接参与了该市企业改革的组织工作。20年后回想起来,有几件事情特别难忘——
作者 陈鸿宇
出处 《同舟共进》 2013年第6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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