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和财政税收制度的深化改革,一些地区进行了分税制的试点,从试点情况看,由于分税制是用税收形式来固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使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分配更趋于规范化,从财政角度看,分税制比财政包干制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在划清中央和地方事权范围的前提下实行分税制”.
出处
《当代财经》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2期39-40,共2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