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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评估中应注意的会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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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应区别资产评估增值与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之异同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会计上如果是按评估价值入帐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其多计折旧或摊销应逐年据实或分期平均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提所得税。这部分税款尽管是在企业股份制改造完成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陆续付出的。
作者 叶显根
出处 《财会通讯(上)》 2000年第8期21-22,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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