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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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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计量和计数单位前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2)多位数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拆开转行。 (3)对于计量和计数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含4位),应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空出适当间隙,不用千分撇“,”。
出处 《黔南民族医专学报》 2013年第1期67-67,共1页 Journal of Qiannan Medic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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