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关于全宗定义与全宗实际情形相矛盾的问题全宗定义是全宗理论的一个主要方面。在我国,全宗(或档案全宗)一般被解释为一个独立机关或著名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总和(或档案整体)。在苏联,按照传统的认识,档案全宗指一定机关、团体、企业、个人在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总和(或整体)。虽然这两个定义在表述上略有差异,但其内涵基本上是一致的,并且都存在着与全宗实际情形不一致的问题。因为,保存在档案馆的许多全宗并不是一个机关、家庭或人物的全部档案,更说不上是这些主体形成的档案整体。这种理论与实际相矛盾的情况,是在全宗理论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并且由来已久。 1841年,法国为了改变国家档案馆内按预定分类方案(事由原则)整理档案的老方法。
出处
《档案工作》
CSSCI
1991年第5期24-2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