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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原则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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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财产的保险业务中,为了能够将损失填补的原则实现,保险的利益必须要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就已经存在;在人身保险业务中,保险利益必须要在存在于保险合同的订立之时,在旅行保险利益时必须要被保险的人同意,在这个过程中还必须要将保险业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作为判定的基础。
作者 刘玉玲
出处 《知识经济》 2013年第10期72-72,共1页 Knowledg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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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4

  • 1邹海林,常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M]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
  • 2孙积禄等.保险法原理[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 3王家福.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 4梁慧星.民法[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共引文献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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