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长期融合,促使加拿大民事诉讼立法体例独具两大法系的立法特色,即魁北克省的民事诉讼立法多采法典式立法模式,而其余各省及地区的民事诉讼立法均以判例式立法模式为主。这种兼容并包的立法模式值得我国借鉴。以《联邦法院规则》为视角,采用分析和比较的方法,通过对加拿大立法史、立法结构、立法内容等方面的梳理和评析,继而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的下一步完善,从制度和法理两方面提出修改和建议。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2013年第3期119-123,共5页
Jiang-huai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