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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严重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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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暂行)》(下称《办法》)指出,黑龙江省将开展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严重失信企业将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补贴等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活动。根据《办法》,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到企业存在失信记录,应根据各自行政职能,在对企业失信行为认定基础上,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失信企业实施失信惩戒。
出处 《中国招标》 2013年第21期54-54,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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