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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禁止股票折价发行”是否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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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份公司通常以三种价格形式进行股票发行,即平价发行、溢价发行与折价发行。但三种方式中平价发行和溢价发行被普遍认可,而折价发行则被禁止。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小企业融资途经单一化,折价发行股票又被明令禁止,这不利于企业融资和保护债权人利益。从经济学角度考虑,我国的股票发行在价格上已经走上市场化,立法者已无太大必要干预股票发行价格。
作者 刘旭萌
出处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中旬)》 2013年第5期151-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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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3

  • 1(韩)李哲松,吴日焕.韩国公司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 2(日)末永敏和著,金洪玉.现代日本公司法[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
  • 3(德)罗伯特·霍恩等著,楚建.德国民商法导论[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共引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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