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医疗服务系统由3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美国政府通过医疗照顾制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医疗服务保护;第二部分是政府对部分贫困者通过医疗支助制提供医疗补助;第三部分是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医疗保险。前两部分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而第三部分则属于非政府的私人医疗保险。近年来,美国政府在承担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责任的同时,选择了重点放在第三部分的发展策略。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9期55-56,共2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