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许多国家把打击有组织犯罪放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首要位置,修改和完善刑事法规并制定同有组织犯罪作斗争的专门法规,采取专门的技术侦查措施,包括:卧底,监控,技术鉴定,建立和利用企业、机关和组织作为据点等;建立经过职业训练和技术装备精良的同有组织犯罪作斗争的组织系统;制定对受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犯罪行为侵害的证人、被害人、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保护的专门法规,保护其安全,以防止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的犯罪侵害;加强同有组织犯罪作斗争的国际合作,并通过区域性协定的方式来实现。
出处
《公安大学学报》
2000年第2期51-56,共6页
Journal of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