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前言众所周知,近来在欧美各国,犯罪形势有恶化的倾向,在亚洲各国,伴随社会经济的开发,以工业化、城市化、社会经济活动的区域化、国际化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等为背景,犯罪在质和量上也正在发生着变化。可以说,在通向经济发展、工业化、城市化和国际化的道路上,同时也出现了具有讽刺性的犯罪(青少年犯罪、药物犯罪及后述的新形态的犯罪)的增加和犯罪形势恶化的现象。而且,在亚洲各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中有许多是传统的制度与继承殖民地统治以来西欧型制度的混合体系,并已在各国固定下来在近年来犯罪增加和出现新形态犯罪的状况下,亚洲各国与其他地区各国一样,围绕制度及其运用的问题正面临着各种改革,为适应新的犯罪形势,实行刑事司法改革和重新研究传统实务运用的问题已成为极大的课题。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00年第3期73-79,共7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