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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新生儿可享城镇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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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从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西藏首次将新生婴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自2013年1月1日起,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后取得西藏非农业户籍,由法定监护人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就能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出处 《健康必读(健康新语)》 2013年第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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