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案例的特点。方法对1997年至1998年受司法机关委托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案例72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被鉴定者以男性和21-40岁者居多,平均年龄30.5±9.5岁。鉴定结果患有各种精神疾病者69例(95.8%),其中精神分裂症34例(47.2%);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36例(50%)。结论精神病人犯凶杀案比例大,尤其是以妄想为主要症状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症状支配下作案,其手段残忍。因此,做好精神病人的监护和管理是减少和杜绝精神病人肇事的关键。
出处
《海南医学》
CAS
2000年第3期26-26,32,共2页
Hainan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