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电力产业规制改革不像中俄、美英等一样对产权制度改革、对原有企业进行拆分,而是在民营企业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日本电力产业存在着明确的规制框架并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规制机构,规制对象也在日趋成熟。但同时,日本电力产业规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竞争的有限性、成本控制动力不足及社会性规制的匮乏。
出处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61-64,共4页
Journal of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L11BJL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