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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纳税年度应计未计的扣除项目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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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纳税本年度应计未计的项目当年未扣除,在以后的年度进行补扣情况是否可行。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可以回到业务发生当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在三年内进行调整,已经补扣补提的项目应在补提补计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机构地区 山东大学<威海>
出处 《黑河学刊》 2013年第6期7-8,共2页 Heih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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