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中共陕西省委推进西部强省建设的重大决策,陕西省"三位一体"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其在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科学发展、建立绩效政府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立法工作滞后、指标设置不合理、评价主体单一以及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严重影响了考核工作的开展。提高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需完善考核内外部环境,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建立多元化的考核主体,规范考核程序。
出处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57-59,76,共4页
Journal of Yan'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