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司法力量规制的形式之一,法院裁判的法律公信力和强制力会对金融创新产生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渗透、细化到金融创新的各个方面。同时,该种影响的程度、范围也与法院的审判制度设置、权力结构设置紧密关联。当前市场的金融创新已逐渐融入经济生活、市场的各个环节之中,法院判决的作出就必须考虑该项裁判对金融市场、金融行业、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产品安排等事项的作用力预期。因此,应理解金融创新的具体内涵,认清何种形式的金融事项与金融创新紧密相关,并了解一国之审判制度对于司法判决的影响,从而判断影响司法判决对金融创新作用力大小的因素、作用力的范围以及金融创新对此可能产生的应变。
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107-112,124,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