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次销售原则,又称“权利一次用尽原则”,其在版权法意义下是针对于版权权利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发行权)的限制,反过来说,也是购买合法作品复制件的物权人处分该复制件的权利。该规则对于在本国生产的作品复制件在本国销售的行为的适用,并不存在争议。但在国际贸易的背景下,由于不同国家对于合法的作品复制件的价格存在差异,在低价国家生产的作品复制件就会被进口至高价的国家,从而形成“灰色市场”。那么,首次销售原则是否可以适用于“灰色市场”中作品复制件的销售行为,或者说对于地区用尽规则还是国际用尽选择规则,却存有争议。
出处
《中国版权》
2013年第3期47-49,共3页
China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