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行政诉讼法》的文本上来看,起诉和受理环节的现行规定未能有效节制司法自由裁量权;从实践中看,法院存在"不愿受理、不敢受理、不让受理"三不现象。具体表现在拒收诉状,文本上缺少书面告知制度,材料完善制度缺失等七个方面。笔者认为,应当将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制度作为未来行政诉讼修改的重要方面,切实站在起诉人角度,精细化设计制度,高度限制司法自由裁量权,坚持宽进严出的立案审查原则。
出处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116-119,共4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