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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贪污行为的刑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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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是审计实务中需要经常面对、认定与处理的违法情形,长期以来,对于审计查实的相关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一直是审计中的棘手问题。本文结合审计实务,对贪污行为的刑法定性进行探讨。
作者 刘鑫华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22-23,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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